时间:2021-12-30 浏览量:252
适逢双节临近,为落实集团公司纪委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将“两节”期间有关要求重申并强调如下:
01
三个落实
出省必报备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面落实集团和总承包二部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密切关注关于疫情发展的通报和上级相关工作精神,精准贯彻、精准执行。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执行干部职工出省审批报备制度,尽量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消毒通风、体温监测和人员进出入扫码登记测温工作,持续推进疫苗第三针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压实“四方责任”,防范思想麻痹、履职不力情况发生。
杜绝餐饮浪费
严格落实关于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要求,加强食堂剩餐管控及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02
一个做好
“8小时以外”警示教育
做好干部职工“8小时以外”警示教育工作,严禁出现酒后驾驶、醉酒驾车、寻衅滋事、赌博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03
十二个严禁
1、严禁领导干部利用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2、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3、严禁接受基层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到隐蔽场所“一桌餐”公款吃喝,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
5、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组织安排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走访或工作汇报名义或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7、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钱物;利用电子商务、邮寄等方式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8、严禁违规发放过节费、误工费、值班费或其他福利;
9、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10、严禁违规操办生日宴、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
11、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
12、严禁组织、参与其他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提供:纪检监察室 编辑:马冉 审核:邵辰琛】